
年产50000吨STP树脂、20000吨环氧树脂乳液、10000吨特种涂料、5000吨纺织助剂自动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2022-10-28
目 录
江苏瑞洋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洋安泰”)成立于2014年9月9日,位于淮安工业园区张支路9号,主要从事合成材料、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合成纤维制造以及化工产品销售。
瑞洋安泰现有厂区占地面积86000m2,“年产10万吨STP树脂系列产品项目”环评于2015年7月14日通过淮安市环保局审批(淮环发[2015]205号),其中一期工程7.5万吨已建成并于2018年10月通过验收(淮环盐分验[2018]15号),二期2.5万吨(STP树脂生产线2万吨、高性能密封材料生产线5000吨)于2020年1月20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其中STP树脂放弃建设,仅建设高性能密封材料产品生产线。“年产2000吨异氰酸硅烷系列四个产品技改项目”环评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淮安市环保局审批(淮环发[2019]183号)。2021年1月,该项目建设完成,并于同年6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江苏瑞洋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危废仓库及聚醚多元醇储罐项目”环评于2021年11月12日通过淮安市环保局审批(淮园环表复[2021]71号)。2022年2月,该项目建设完成,并于同年3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丰富产品结构,瑞洋安泰拟投资10800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 “年产50000吨STP树脂、20000吨环氧树脂乳液、10000吨特种涂料、5000吨纺织助剂自动化改造项目”。
STP树脂为低粘度环保型聚合物。用来代替含有异氰酸酯和溶剂的聚氨酯树脂,为更安全、更环保的密封胶和粘合剂。环氧树脂乳液具有很高抗剪切能力,可在-50至200℃下长期使用,可用于防潮绝缘、阻尼减震、消泡、润滑抛光等方面,如消泡剂、脱模剂、油漆及日化品添加剂等。特种涂料具有极为优秀的导电、导热、超轻薄、超大比表面积等特性,是改善防腐涂料性能、降低防腐涂料成本的天然功能性材料。水性涂料因低污染、易净化、无刺激等特点,成为涂料行业大力发展的绿色环保型涂料。新型植物整理剂借助STP树脂与纤维交联反应的优越性能,大幅提升了整理剂的耐洗涤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有关规定,瑞洋安泰委托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此,环评单位的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收集了该项目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和标准及有关技术导则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供决策使用。
项目名称:年产50000吨STP树脂、20000吨环氧树脂乳液、年产10000吨特种涂料、5000吨纺织助剂自动化改造拟建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江苏瑞洋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南片区张支路9号;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10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0万元;
占地面积:不新征用地,所占地为现有预留用地,全厂占地86000m2,拟建项目占地4000m2,全厂绿化面积17200m2;
职工人数:拟建项目新增56人,包括工人48人,技术人员8人;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实行四班三运转,年生产7200小时;
建设周期:6个月。
(1)产品方案
拟建项目产品方案详见表1.2-1。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方案见表1.2-2。
表1.2-1 拟建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
产品名称 |
规格 |
生产能力(t/a) |
自用量(t/a) |
外售量(t/a) |
年运行时数(h) |
产品去向及用途 |
|
---|---|---|---|---|---|---|---|---|---|
1 |
车间七 |
STP产品生产线 |
STP-1树脂 |
企业级 |
24974 |
0 |
24974 |
6986 |
外售,用来代替含有异氰酸酯和溶剂的聚氨酯树脂,生产出对于客户和商家更安全,更环保的密封胶和粘合剂。 |
2 |
STP-2树脂 |
企业级 |
25026 |
0 |
25026 |
6916 |
|||
3 |
合计 |
/ |
50000 |
0 |
50000 |
/ |
|||
4 |
特种涂料生产线 |
水性石墨烯防腐涂料A组分 |
企业级 |
2500 |
0 |
2500 |
1800 |
外售,是基于STP树脂乳液调配的特种水性涂料,符合特殊领域要求。 |
|
5 |
水性石墨烯防腐涂料B组分 |
企业级 |
2500 |
0 |
2500 |
3600 |
|||
6 |
水性纳米涂料 |
企业级 |
5000 |
0 |
5000 |
4200 |
|||
7 |
合计 |
/ |
10000 |
0 |
10000 |
/ |
|||
8 |
车间五 |
纺织助剂生产线 |
液体纺织助剂 |
企业级 |
4000 |
0 |
4000 |
400 |
外售,适合各种针织、梭织织物,良好的稳定性更适合浸染工艺。 |
9 |
前处理剂 |
企业级 |
1000 |
0 |
1000 |
1200 |
|||
10 |
合计 |
/ |
5000 |
0 |
5000 |
/ |
|||
11 |
环氧树脂乳液生产线 |
环氧树脂乳液 |
企业级 |
20000 |
0 |
20000 |
7200 |
外售,用于对固体材料(纤维、填料、被粘接面、涂层基底等)的润湿、浸渍,也可制成预漫料或模塑料,主要影响因素是胶液与固体材料的相容性(亲和性,可用调整胶液配方设计和固体表面处理等方法来改善)和胶液的黏度(取决于胶液配方和环境温度)。 |
表1.2-2 拟建项目建成后,全厂产品方案
序号 |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
产品名称 |
规格 |
生产能力 |
年运行时数(h) |
|||
---|---|---|---|---|---|---|---|---|
改扩建前(t/a) |
改扩建后(t/a) |
变化量(t/a) |
||||||
1 |
车间三 |
异氰酸硅烷系列产品生产线 |
异氰酸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
>98% |
600 |
600 |
0 |
2160 |
2 |
3-异氰酸基丙基甲基二乙氧基硅烷 |
>90% |
200 |
200 |
0 |
720 |
||
3 |
异氰酸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
>98% |
600 |
600 |
0 |
2160 |
||
4 |
3-异氰酸基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 |
>90% |
600 |
600 |
0 |
2160 |
||
5 |
乙醇(副产品) |
>96% |
340 |
340 |
0 |
/ |
||
6 |
甲醇(副产品) |
>98.5% |
408 |
408 |
0 |
/ |
||
7 |
车间二 |
STP树脂生产线 |
STP树脂 |
/ |
20000 |
20000 |
0 |
7200 |
8 |
新型树脂整理剂生产线 |
新型树脂整理剂 |
/ |
30000 |
30000 |
0 |
7200 |
|
9 |
新型纺织助剂生产线 |
新型纺织助剂 |
/ |
5000 |
0 |
-5000 |
||
10 |
复合树脂乳液生产线 |
复合树脂乳液 |
/ |
10000 |
10000 |
0 |
||
11 |
特种涂料生产线 |
特种涂料 |
/ |
10000 |
0 |
-10000 |
||
12 |
车间四 |
STP树脂生产线 |
STP树脂 |
/ |
20000 |
0 |
-20000 |
7200 |
13 |
高性能密封材料生产线 |
高性能密封材料 |
/ |
5000 |
5000 |
0 |
7200 |
|
14 |
车间七 |
STP产品生产线 |
STP-1树脂 |
/ |
0 |
24974 |
+24974 |
6986 |
15 |
STP-2树脂 |
/ |
0 |
25026 |
+25026 |
6916 |
||
16 |
特种涂料生产线 |
水性石墨烯防腐涂料A组分 |
/ |
0 |
2070 |
+2070 |
1800 |
|
17 |
水性石墨烯防腐涂料B组分 |
/ |
0 |
3450 |
+3450 |
3600 |
||
18 |
水性纳米涂料 |
/ |
0 |
4480 |
+4480 |
4200 |
||
19 |
车间五 |
纺织助剂生产线 |
液体纺织助剂 |
/ |
0 |
4000 |
+4000 |
400 |
20 |
前处理剂 |
/ |
0 |
1000 |
+1000 |
1200 |
||
21 |
环氧树脂乳液生产线 |
环氧树脂乳液 |
/ |
0 |
20000 |
+20000 |
7200 |
(2)生产工艺
STP树脂是聚醚多元醇与二异氰酸酯在二月桂酸二丁基锡的催化作用和氮气保护下聚合成端基为羟基的聚氨酯树脂(聚氨酯1),再用异氰酸酯基硅烷偶联剂或氨基硅烷偶联剂在四丁基溴化铵的催化作用下对聚氨酯1进行封端得到的。
环氧树脂乳液是通过将少量环氧树脂和乳化剂(聚乙二醇)在高温下熔融充分混合,使得乳化剂充分包裹树脂,酸性条件下加入剩余环氧树脂,高温下聚合反应,加水剪切乳化分散得到的。
将环氧树脂、鳞片石墨等固体或液体浆料按照一定比例物理分散研磨后即可得到特种涂料。
纺织助剂分为液体助剂和前处理剂。液体助剂是将不同的树脂乳液通过物料混合乳化,制成稳定的产品。前处理剂是将聚乙烯醇、聚丙烯酰胺、氯化镁、硫酸铵等固体浆料按照一定比例物理混合的产品。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修订本、《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苏办发[2018]32号附件3《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
拟建项目特种涂料属于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环氧树脂乳液可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属于鼓励类“十一 石化化工中7、水性木器、工业、船舶用涂料,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低VOCs含量的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用于大飞机、高铁等重点领域的高性能防腐涂料生产;单线产能3万吨/年及以上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类项目;STP树脂属于改性型胶粘剂,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属于鼓励类“十一 石化化工中12、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类项目;纺织助剂不属于以上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视为允许类。
-
-
- 与规划相容性分析
-
(1)区域规划
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为:园区产业定位:西区——重点承接西南化工区的企业搬迁升级改造,发展石化及氯碱产业。东区——主要发展基础盐化工及盐碱深加工、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
拟建项目位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南片区东区,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2)苏办[2019]96号、苏化治办[2019]3号、苏政办发[2019]15号、苏政办发[2018]91号、苏政发[2016]128号、苏环办[2014]128号
拟建项目位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南片区(规划环评已取得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1号)),不在长江干流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
拟建项目采用集中供热,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拟建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项目,生产过程尽可能选用低挥发原料、溶剂。对储罐大小呼吸、危废仓库废气进行收集,污水站无组织废气加盖收集。拟建项目VOCs收集处理效率均不低于90%。
拟建项目位于淮安工业园区南片区,不属于“四个一批”文件中的情形。
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与苏办[2019]96号、苏化治办[2019]3号、苏政办发[2019]15号、苏政办发[2018]91号、苏政发[2016]128号、苏环办[2014]128号等文件相符。
(3)三线一单
生态保护红线:拟建项目不在规划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之内,本项目距离最近的为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最近距离约1.4km,符合苏政发[2020]1号和苏政发[2018]74号的要求。
环境质量底线
(1)环境空气:根据《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淮安市2021年PM2.5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不达标区。根据拟建项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周边各测点非各测点甲醇、乙醇、非甲烷总烃、硫酸雾、TDI等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参考标准限值要求。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南片区针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采取了减少煤炭消费总量、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治理措施。
(2)地表水:根据《2021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淮河、苏北灌溉总渠、京杭大运河、淮沭新河、古淮河总体水质为优;里运河、盐河、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淮河入江水道、浔河、维桥河、利农河、张福河、团结河、高桥河总体水质处于良好状态。除赵公河、南淮泗河、淮河入海水道北偏泓外,其余河流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淮河、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新河、古淮河、利农河总体水质显著好转,其余河流水质均保持稳定。拟建项目尾水排入清安河,最终排入淮河入海水道,淮河入海水道2021年水质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根据拟建项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清安河W1处氨氮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要求,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W3处氨氮、总磷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他各因子评价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
清安河、淮河入海水道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和调水引流等四大措施,构建清安河、淮河入海水道水污染治理与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构建重污染河流“三三三”治理模式,可使其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能够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用水、用电、用汽等均在园区供给能力范围内;拟建项目采用能量梯级利用等方式,节约能源、提高利用率,项目建设不突破园区资源利用上线。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未列入《淮安市盐化工基地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1号)负面清单、《淮安工业园区化工产业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淮政发[2020]16号)、《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19]136号)、《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长江办[2022]7号)、《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项目所在地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划分见表2.1.1。
表2.1.1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一览表
类别 |
功能区划 |
执行标准 |
|
---|---|---|---|
空气功能区 |
二类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
水质功能区 |
洪泽湖调水保护区(淮安) |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
花河洪泽、淮安农业用水区(花河-黄碾) |
农业用水区 |
||
白马湖淮安调水保护区 |
渔业用水区 |
||
苏北灌溉总渠淮安调水保护区(高良涧闸-运东闸) |
农业用水区 |
||
古运河淮安调水保护区(淮安市淮阴船闸-清安河地涵下800米) |
农业用水区 |
||
淮河入海水道清江浦农业用水区(二河新泄洪闸-淮安立交地涵) |
农业用水区 |
||
淮河入海水道北泓淮安农业用水区(S237公路桥-苏嘴镇) |
农业用水区 |
||
淮河入海水道南泓淮安农业用水区(淮安立交地涵-苏嘴镇) |
农业用水区 |
||
清安河淮安排污控制区(船舶修理厂-入海水道) |
混合区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
|
噪声功能区 |
3类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
地下水功能区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
|
土壤功能区 |
第二类用地 |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
(1)拟建项目所在区域2021年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2.5。根据《2021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南通、连云港、盐城、泰州4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其他设区市未达标,超标污染物主要为PM2.5、PM10、O3。其中,南京、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和泰州8市PM2.5年均浓度达标,其余5市未达标;徐州市 PM10年均浓度未达标,其余 12 市均达标;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扬州和镇江6市O3浓度未达标,其余7市达标;13个设区市 SO2、NO2和 CO浓度均达标。
根据拟建项目现状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周边各测点甲醇、乙醇、非甲烷总烃、硫酸雾、TDI等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或参考标准限值要求。
(2)根据《2021年淮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淮河、苏北灌溉总渠、京杭大运河、淮沭新河、古淮河总体水质为优;里运河、盐河、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淮河入江水道、浔河、维桥河、利农河、张福河、团结河、高桥河总体水质处于良好状态。除赵公河、南淮泗河、淮河入海水道北偏泓外,其余河流均达到功能区划要求;淮河、淮河入海水道南偏泓、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新河、古淮河、利农河总体水质显著好转,其余河流水质均保持稳定。拟建项目尾水排入清安河,最终排入河道淮河入海水道,淮河入海水道2021年水质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
(3)根据拟建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厂界昼夜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由监测结果可知,D2、D4、D5中锰,D1、D3、D4、D5中总大肠菌群,D1~D5中细菌总数,D2、D5中耗氧量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其余各点位各指标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因而,该地下水质量综合类别定为Ⅳ类,Ⅳ类指标为锰、总大肠菌群、耗氧量和细菌总数。
(5)监测数据表明,区域土壤中各项目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说明区域内土壤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根据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结合各《导则》的要求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2。
表2.2 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表
评价范围 |
|
---|---|
区域污染源调查 |
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工业企业 |
大气 |
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范围 |
地表水 |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1000m(经度119.130489、纬度33.507259)~下游2000m河段(经度119.131712、纬度33.484833)(清安河) |
地下水 |
项目周边6-20km2 |
土壤 |
项目占地范围外0.2km内 |
噪声 |
厂界外200m范围 |
生态 |
同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一致 |
风险评价 |
大气:距建设项目边界5km的范围; 地表水:同地表水评价范围; 地下水:同地下水评价范围 |
总量控制 |
立足于淮安市范围内平衡 |
项目选址于淮安市盐化工基地。经调查,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有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3。
表2.3a 环境保护目标(大气环境)
环境要素 |
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址距离(km) |
规模(户/人) |
环境质量 |
|
---|---|---|---|---|---|---|---|---|---|---|
(UTM坐标) |
||||||||||
X |
Y |
|||||||||
大气环境 |
宋潮村 |
3715493 |
427054 |
居民 |
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 |
二类区 |
N |
2.2 |
100/351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
大张村 |
3730348 |
407859 |
居民 |
NW |
2.5 |
150/522 |
||||
范集镇* |
3722378 |
417448 |
居民 |
SE |
3.3 |
11000 |
注:*含范集中心小学(师生约1500人)、范集中学(师生约2600人)。
表2.3b 环境保护目标(其他要素)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 |
服务功能 |
地理位置 |
保护对象(户/人) |
保护要求 |
|
---|---|---|---|---|---|---|
方位 |
最近距离km |
|||||
地表水 |
张施沟 |
/ |
E |
约0.5 |
小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
张码东干渠 |
/ |
E |
约0.5 |
小型 |
||
安邦河 |
/ |
W |
约0.2 |
小型 |
||
张码西干渠 |
/ |
W |
约0.1 |
小型 |
||
张玉河 |
/ |
W |
约0.2 |
小型 |
||
花河 |
农业用水 |
S |
5 |
小型 |
||
白马湖 |
渔业、农业用水 |
SE |
10 |
/ |
||
苏北灌溉总渠 |
饮用水源,农业用水 |
N |
约0.7 |
中型 |
||
淮河入海水道二河闸-淮安立交地涵 |
景观娱乐,农业用水 |
N |
1 |
中型 |
||
淮河入海水道北泓(淮安立交地涵-楚州区苏嘴镇大单村) |
N |
14 |
中型 |
|||
淮河入海水道南泓 |
景观娱乐,农业用水 |
N |
14 |
中型 |
||
清安河(市橡胶厂-穿运涵洞) |
农业用水 |
NE |
14 |
小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 |
|
地下水 |
潜水含水层 |
- |
项目周边9.8km2内的潜水含水层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分类标准 |
||
声环境 |
- |
- |
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
||
土壤 |
- |
- |
- |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
||
风险评价 |
范集镇* |
居住、教育 |
SE |
3.3 |
11000 |
/ |
宋潮村 |
居住区 |
N |
2.2 |
100/351 |
||
大张村 |
NW |
2.5 |
150/522 |
|||
永济村 |
ENE |
2.1 |
46/160 |
|||
张朱村 |
ESE |
1.8 |
117/411 |
|||
朱桥村 |
NNE |
3.2 |
63/222 |
|||
秦墩村 |
NW |
3.7 |
57/200 |
|||
龙左 |
NE |
3.3 |
41/144 |
|||
民强老年关爱之家 |
NW |
3.7 |
43/150 |
|||
张码花园 |
S |
3.3 |
775/2712 |
|||
朱桥花园 |
N |
3.8 |
666/2331 |
|||
花河佳苑(安置小区) |
SSE |
3.4 |
171/600 |
|||
张码小学、幼儿园 |
教育 |
SSE |
3.3 |
429/1500 |
||
房圩 |
居住区 |
E |
3.2 |
30/105 |
||
姚桥村 |
ESE |
3.6 |
146/510 |
|||
张集 |
E |
3.5 |
90/315 |
|||
大黄村 |
W |
4.9 |
87/304 |
|||
马李新村 |
N |
4.9 |
11/40 |
|||
新农村 |
SW |
5 |
265/1060 |
|||
淮安工业园区管委会 |
办公 |
NE |
4.7 |
150 |
||
生态 |
苏北灌溉总渠(淮安区)洪水调蓄区 |
洪水调蓄 |
N |
约1.4 |
/ |
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
淮河入海水道(淮安市区)洪水调蓄区 |
洪水调蓄 |
NW |
1.7 |
/ |
||
白马湖(淮安区)重要湿地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SE |
约7.5 |
/ |
||
二河(洪泽区)清水通道维护区 |
水源水质保护 |
SW |
约12 |
/ |
||
洪泽湖(洪泽区)重要湿地 |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
SW |
约17 |
/ |
注:*含范集中心小学(师生约1500人)、范集中学(师生约2600人)。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①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100%、污染物PM2.5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30%;②现状不达标因子PM2.5实施削减后预测范围的年平均浓度变化率k<=-20%;③拟建项目现状达标因子叠加区域在建、待建项目污染源及现状监测背景值后,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④拟建项目恶臭物质主要有氨、硫化氢等,经预测,各污染因子正常与非正常工况下对厂界外的影响均未超过阈值浓度;⑤预测结果可知,瑞洋安泰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均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而,拟建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取厂界外100m范围。目前,此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拟建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地表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接管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清安河,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不会因本项目废水排放影响纳污河流清安河的现状水质功能。
声环境影响预测:拟建项目建成后对厂界的噪声影响值较小,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各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合理,可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在落实拟定防治措施情况下,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在防渗措施等有效设置情况下,对区域地下水质和土壤影响较小。
因此,拟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当地环境质量仍能达到区域环境功能要求。
(1)废气:拟建项目工艺废气收集后经过“二级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集中排放,罐区废气依托现有的中试车间“二级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污水站及危废库废气依托现有已建的“生物滴滤塔”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水:拟建项目设备清洗水、废气处理系统排水采用“气浮+芬顿氧化+混凝沉淀”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一同采用“水解酸化+缺氧+接触氧化+二沉”进行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清安河,其废水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3)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车间真空泵、搅拌机、研磨机等,其源强为75~105dB(A),采用了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降噪效果较好,对周围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检测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纯水制备废过滤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等属于一般固废,拟委托厂家回收;生活垃圾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所生产的固体废物经采取以上处理处置措施后可达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拟建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靠,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应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严格执行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设置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监测仪器。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针对项目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设立环保管理报告制度、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监控制度、固体废物环境保护制度以及环保奖惩制度。
按照环境管理要求,施工期,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以及噪声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运营期应按照相关要求分别对污染源(废气排放口、雨水排口、污水接管口、厂界噪声)以及周边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污染源监测及环境质量监测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可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拟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环保政策及“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可行,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但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减缓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拟建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1)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三废防治措施的同步有效运行。
(2)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3)加强原料及产品的储、运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4)项目试生产前应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合同。
(5)加强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的环境管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
(6)企业实际生产时,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与报告书中内容不一致时,建议由企业立即按规定向许可部门报批。
(7)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事故,应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应急措施,对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岗位进行定期检修和检查,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和计划,确保职工劳动安全不受项目建设影响。
(8)加强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设专职环境管理人员,按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各排污口的设置和管理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9)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持证排污。
以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仅限于本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述的选址、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所述的污染防治措施,当以上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另行评价。
建设单位:江苏瑞洋安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乃竹
联系电话:0517-87688996